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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刑事審判過程中,所有的被告事先被假定無罪,除非他們自己認罪伏法,簽署認罪辯訴協議,或者被陪審團認定有罪才有罪。本劇對紐約審判制度作了一次完整的探究。講述了紐約地檢署的幾個各有特色的檢察官及其助手,力爭在法庭上將犯罪嫌疑人定罪。它展示了審判工作內部的詳盡細節,從對嫌疑人的提訊,到檢察官繁瑣復雜的立案,核查各種線索和預先準備證人的過程。 《法律與秩序:陪審團》,於2005年開始播出,是首播於1990年的美國電視史上播映時間最長犯罪劇集《法律與秩序》的三部姐妹劇之一。其他兩部分別是1999年開播的《法律與秩序:特殊受害人》(Law & Order: Special Victims Unit),和2001年《法律與秩序:犯罪傾向》 (Law and Order: Criminal Intent) 。